1982年获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1985年获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硕士学位。1993年赴美留学,1995年获美国阿肯色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1985年至1993年期间,在国家农业部工作,任政策法规司立法处处长。 1995年,担任全球500强之一美国泰森食品股份有限公司(Tyson Foods,Inc.)的中国律师。1999年,担任法国赛力事达公司(后被美国嘉吉公司并购)在华大型合资企业(2亿美元投资)的法律顾问与董事会秘书。 参与过合资企业项目的可行性调查和商业谈判,起草过合资企业的合资意向书、合资合同、企业章程,协助股东进行股权转让和增资,处理土地征用、农民索赔、政府关系、工程承包、进出口设备、技术转让、技术支持、环境保护、劳动合同、外籍员工报酬、就业、居留等方面的法律问题以及公司董事会文件制作和中外沟通等。 代理了数十起来自中国、美国、法国、瑞士、哥伦比亚的客户在北京、吉林和江苏等地法院和仲裁庭的诉讼和仲裁,涉及国际贸易、国内买卖纠纷、侵犯企业知识产权、中外合资、劳动纠纷、期货、环保、设备供应、房地产等。 从1984年起在《法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杂志《未定稿》等国家级刊物发表论文,参加司法部组织的全国统编法学教材的撰写,1992年至1993年执笔中国首部《农业法》的起草、论证、说明。1993年至1998年,高律师应美国德雷克大学 (Drake University)邀请,三次作为客座教授为其法学院用英语讲授“中国法律导论”,1999年参加给中央政治局准备农村法律讲座的五人课题组。2004-2006年给ABB集团在华的多家合资公司进行合同法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