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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永新闻

喜讯|王韵律师团队代理的多个案件入选2019年中国十大文化娱乐法治事件​

时间:2020年01月13日

2020年1月11日下午,“北京市影视娱乐法学会2019年会暨第四届中国娱乐法高端论坛”在京举办,2019年中国十大文化娱乐法治事件先后经过初步筛选、社会网络投票、专家评审等评定程序后新鲜出炉。十大文化娱乐法治事件,包含六个诉讼案件,我所高级合伙人王韵律师团队代理的“九层妖塔案”“锦绣未央案”“五环之歌案”成功入选,占六个诉讼案件的半壁江山。

2019中国十大文化娱乐法治事件

1、《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正式实施【加强保护少年儿童】

2、《九层妖塔》侵犯保护作品完整权案二审改判【剧本改编应有度】

3、《锦绣未央》网络小说系列抄袭案一审判决作出【十二名作家胜诉】

4、三部门联合发布《网络音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建立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领域专门管理规范】

5、艺人高以翔录制浙江卫视《追我吧》节目时不幸去世【演绎从业人员权益保护引发高度关注】

6、《五环之歌》侵犯改编权案终审判决作出【音乐合作作品中的词、曲作者应各自行使权利】

7、全国首例“图解电影”被诉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一审宣判【影视市场商业化开发和合理使用应有合理边界】

8、乐视诉中国电信案一审判决作出【“IPTV回看”模式不侵权】

9、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支持腾讯禁令申请【游戏直播需征得著作权人同意】

10、《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 《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发布【树立网络短视频传播秩序行业自律标准】

十大文化娱乐法治事件之2、《九层妖塔》侵犯保护作品完整权案二审改判【剧本改编应有度】

2019年8月8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审结《鬼吹灯》小说作者张牧野(笔名天下霸唱)诉《九层妖塔》电影权利人侵害其署名权、保护作者完整权一案【案号:(2016)京73民终587号】对一审判决进行了改判,认定电影《九层妖塔》构成了对小说《鬼吹灯之精绝古城》的歪曲、篡改,侵害了小说原作者张牧野的保护作品完整权。判令被告停止传播涉案电影,刊登致歉声明,向张牧野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入选理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九层妖塔》案二审判决中采用了有利于保护著作权人的标准,明确了侵犯保护作品完整权不以损害著作权人声誉为要件,有利于激发著作权人创作热情;同时,强调合法的影视改编要遵循“必要的改动”和“改动在必要的限度内”,而不包含肆意歪曲、篡改原作者表达的思想感情的改动,为影视改编行业提供了很好的指引作用。

十大文化娱乐法治事件之3、《锦绣未央》网络小说系列抄袭案一审判决作出【十二名作家胜诉】

2019年5月8日,北京朝阳法院认定网络小说锦绣未央抄袭行为成立。历时两年之久的诉讼维权一审结束,十二名作家诉《锦绣未央》系列抄袭案全部获胜。网络版270万字左右的《锦绣未央》被判定共抄袭来自12位作家的16部作品,共11.4万字。侵权语句共计763处(句),侵权情节共21处。被判赔偿金74.05万元。我所王韵律师代理温瑞安作家维权一案【案号:(2017)京0105民初62752号】。

入选理由:《锦绣未央》系列抄袭案历时长,证据材料数量极多,涉及权利书和侵权书超过2千万字,艰难维权下的胜诉判决来之不易。法院在现有法律的赔偿标准下,按照较高标准来判赔,体现出对知识产权和被抄袭的原著作者的鼓励与尊重。判决结果给予更多原著作者信心,是知识产权保护创新主体与创新活力的重要体现。

十大文化娱乐法治事件之6、《五环之歌》侵犯改编权案终审判决作出【音乐合作作品中的词、曲作者应各自行使权利】

2019年8月20日,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五环之歌》被诉侵犯《牡丹之歌》改编权一案【案号:(2019)津03民终6号】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人的诉讼请求,认定《五环之歌》与《牡丹之歌》的歌词作品从立意到内容均不相同,《五环之歌》歌词构成了全新的作品。《五环之歌》没有利用《牡丹之歌》歌词的主题、独创性表达等基本内容,不构成对《牡丹之歌》歌词的改编权,《牡丹之歌》歌词作品的改编权未受侵害。

入选理由:音乐作品是著作权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的主要作品种类之一。该案虽被驳回,但仍警示民众在改编创作时,应该尊重他人的改编权,在得到他人授权的前提下再行使改编权。同时也提醒文艺从业者在得到授权后,也不应滥用改编权。要注意合理使用,确认著作权人并积极沟通交流,尊重作品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