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永律师事务所!

欢迎您的咨询:+86-10-57058508

业务研究

Business research

阿里巴巴入主天弘基金悬不悬

时间:2017年11月20日

阿里巴巴入主天弘基金悬不悬
中文内容:2013年10月9日,天弘基金的股东之一内蒙君正(10.39, 0.13, 1.27%)发布公告称,
内蒙君正和天弘基金其他股东与阿里巴巴[微博]就天弘基金增资扩股和全面业务合作达成框架协议。
协议约定,阿里巴巴将以11.8亿元出资持有增资后的天弘基金51%的股份,阿里巴巴入主后实行管理层持股11%,
内蒙君正持股比例由此前的36%降至15.6%,天津信托则由48%降至16.8%,芜湖高新投资由16%降至5.6%。
并不是所有观点都看好阿里巴巴的这场收购,有观点认为此收购案的监管审批有点悬,还有的专家担心收购后天弘基金的业务发展问题。
那么,阿里巴巴入主天弘基金究竟悬不悬?
收购公募基金有钱就行

根据媒体披露,阿里巴巴入主天弘基金的具体内容是:阿里巴巴溢价3.5倍收购天弘基金,内蒙君正溢价3.5倍增资天弘基金。
阿里巴巴将以每4.5元认购天弘基金1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购买天弘基金人民币26230万元的出资额。
内蒙君正拟以每4.5元认购天弘基金1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购买天弘基金1542.9万元的出资额。天弘基金管理层拟购买天弘基金5657.1万元出资额,价格未定。
天弘基金增资扩股完成后,中国公募基金业将发生两个重大变化:
一是天弘基金的主要股东由天津信托变更为阿里巴巴;二是天弘基金的注册资本将从18000万元增加至51430万元,
超过行业老大华夏基金[微博],成为目前注册资本最大的公募基金公司。
2013年10月11日,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态,证监会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参与公募基金行业,促进公募向财富管理机构全面升级转型,
鼓励业务创新和市场竞争,形成开放、包容、多元的资产管理体系。阿里巴巴需要符合基金法等规定的股东条件,并履行必要程序。
对于天弘基金变更股东、注册资本的申请,证监会将在收到材料后依法审核并作出决定。
有专家据此在新闻媒体发表评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三条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天弘基金的主要股东必须是金融机构,而阿里巴巴不是金融机构,因此,证监会批准阿里巴巴入主天弘基金有点悬。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三条规定了设立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天弘基金公司设立于2004年11月8日,
早就具备了公募基金公司的设立条件,具有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牌照。
阿里巴巴入主天弘基金不存在证监会审批天弘基金公司是否设立的问题,而是股东变更和股权变更的问题,应当适用《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
“基金管理公司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变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或者变更其他重大事项,应当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阿里巴巴入主天弘基金后,不是阿里巴巴经营天弘基金,而是天弘基金继续经营天弘基金。
天弘基金已经具备经营公募基金的资质,不因阿里巴巴是否成为天弘基金主要股东而发生任何改变。
新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而新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法》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是部门规章,而《证券投资基金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律,
按照下位法不得违反上位法的宪政规则,2013年6月1日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中与《证券投资基金法》冲突的条款自动失效。
可见,得出证监会难以批准阿里巴巴入主天弘基金的专家适用法律错误,且引用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已经成为老黄历。

阿里巴巴入主天弘基金有点悬是杞人忧天,收购公募基金有钱就行。
正如当年李书福要办汽车公司,自己申请设立得不到批准,通过收购已有汽车牌照的公司,诞生了吉利汽车[微博]。比亚迪(46.22, 0.12, 0.26%)汽车也是这样催生的。
基金业需创新不需特权

证监会审批阿里巴巴是否入主天弘基金,需要考量的不应是设立条件和牌照问题,这些问题在天弘基金成立的时候已经解决。
证监会需要把关的,应当是阿里巴巴收购天弘基金是否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否有利于基金业的业务创新和市场竞争。
由于与阿里巴巴支付宝[微博]的合作,天弘基金改变了2010年至2012年连续3年亏损累累的边缘基金公司现状,
2013年上半年实现扭亏为盈,营业收入6,189.99万元,净利润达到852.52万元,2013年9月管理规模已达500亿元,跃升为主流公募基金公司:
既是用户数最大的公募基金,也是中国最大的货币基金。这保障了天弘基金的规模和稳健,但货币基金的利润率较低,不能给予客户、员工和股东满意的回报。
不管是公募基金,还是私募基金,基金公司的成功之道在于投资管理能力和销售管理能力。天弘基金的盈利能力,
取决于货币基金之外的投资管理能力和销售管理能力,取决于天弘基金的管理创新和业务创新。
如果天弘基金能够吸引投资高手加盟,开发出高收益产品,控制投资风险,就能成为规模大而又利润高的基金公司,弥补货币基金收益低的不足。

公募基金的管理机制一直是个问题,导致公募基金长期以来赚少亏多。缺乏激励机制,导致公募基金人才流失严重,王亚伟出走华夏基金就是典型的例子。
阿里巴巴入主后实行管理层持股,适用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募基金可以实行专业人士持股计划,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管理层持股,将会降低天弘基金的运作成本,增加天弘基金的盈利能力,提升天弘基金的竞争力。
管理层持股提升竞争力的办法,天弘基金可以用,其他基金公司也可以用,算不上独门绝技。
被收购后带有阿里巴巴基因的天弘基金,应该会用业务不断创新的方式成为行业翘楚。
但业务创新往往超前一步是先烈,超前半步才是先驱。创新过度,就会成为一种特权,受到法律法规的规范和监管的制约。
天弘基金业务创新与特权的关系,就象阿里巴巴以“合伙人制度”要在香港上市一样。
以“合伙人制度”在香港上市,对阿里巴巴来说是创新,对纳斯达克[微博]证券交易所来说是合规,但对香港证券市场来说,是违反同股同权法治原则的特权。
香港作为法治独立、高度自治的国际大都市,不会为阿里巴巴一家公司修改法律,因此,阿里巴巴以“合伙人制度”上市被香港监管层否决。
如果有多家公司申请以“合伙人制度”在香港上市,香港也许会认为这是市场需求,会顺应大势所趋,修改法律让这些公司以“合伙人制度”上市。


在业务创新上,天弘基金已在互联网金融方面尝到甜头,同业竞争会迫使天弘基金不断创新。

2013年10月21日,百度[微博]公司宣布其互联网金融业务“百度金融中心—理财”平台将于2013年10月28日正式上线,
联手华夏基金推出年化收益率8%的理财计划 “百发”,矛头直指市场火热、由天弘基金推出的年化收益率4.8%的余额宝。
腾讯财付通与华夏、易方达、广发、汇添富四家基金公司合作的类似理财产品也计划在2013年年底上线。
除BAT外,苏宁云商(6.37, -0.07, -1.09%)、京东商城[微博]也在布局互联网金融。
套用马云[微博]的一句话用在基金行业,就是:基金不改变,我们就改变基金。基金业与互联网相结合,掀起了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战国时代”。
互联网金融对过去一潭死水的公募基金和国有垄断的金融业,可能形成巨大的冲击甚至颠覆。
阿里巴巴入主天弘基金其实一点都不悬,倒是对中国基金业和金融业的改革开放产生令人期待的新悬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