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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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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或借贷要与非法集资的七种情形保持距离

时间:2024年02月26日

金融消费者在投资或借货时,首先要防范深陷“庞氏骗局”,进入非法集资的圈套。否则,金融消费者不仅得不到投资收益或利息,连本金也可能血本无归。

很多金融消费者知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是非法集资。很少金融消费者知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只是常见的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总共有7种情形。

非法集资的7种情形包括:

第一,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向亲友或者单位内部人员吸收资金的过程中,明知亲友或者单位内部人员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而予以放任的,也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吸收资金为目的,将社会人员吸收为单位内部人员,并向其吸收资金的,还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第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构成集资诈骗罪。

第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行、以转让股权等方式变相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或者向特定对象发行、变相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累计超过200人的,构成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第四,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构成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第五,违反国家规定,未经依法核准擅自发行基金份额募集基金,构成非法经营罪。

第六,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为非法集资活动相关的商品或者服务做虚假宣传,构成虚假广告罪。

第七,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只要从事融资或借款的金融活动与非法集资保持距离,金融消费者就能避免进入非法集资的圈套。如果涉及这7种非法集资犯罪行为时,金融活动与非法集资之间就是零距离,融资或借款就成了非法集资的工具。只有金融活动与这7种犯罪行为保持距离,金融活动才能走得更远。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改善投资环境的核心是实行法治。只有实行法治,破解“非法集资”现象,中外投资者有稳定的预期,才能减轻投资主体的压力,从而逐步提升我国的投资自由度,为发展实体企业、中小企业打通资金渠道。

金融市场主体首先要遵守国务院的行政法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既不做非法集资人,又不做非法集资协助人,还不做向非法集资出资的金融消费者。

一旦发现存在非法集资的7种情形之一,金融消费者有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向政府部门和公安机关投诉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