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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王韵律师和王新霞律师受邀参与2019年知识产权宣传周主题峰会

时间:2019年05月10日

2019年4月25日星期四,我所王韵律师和王新霞律师受邀参与了由云南省商标协会主办,春城晚报、昆明诺仕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办的主题为 “知识产权保护,我们在行动”的2019年知识产权宣传周主题峰会。峰会在昆明七彩云南温德姆豪廷大酒店举行。

我所王新霞律师作为诺仕达集团常年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对诺仕达集团的商标情况和七彩云南®商标申报历程及获得国家行政机关及司法机关支持的情况进行了介绍,并结合在代理商标授权确权及维权案中遇到的问题,尤其是对含有地名商标的法律规定进行了详细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二款关于地名作为商标使用和注册的法律规定,七彩云南商标由“云南”+其它要素“七彩”构成,并不是仅仅由地名构成,且七彩云南商标自1998年就开始使用,整体已形成了区别于地名的含义,依法应该予以核准注册并受到保护。在商标授权确权程序中,虽然有驳回情况的发生,但最终都获得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支持,而且在商标维权过程中多次获得支持。就第三方如何合法使用“七彩云南”,依据《商标法》第59条第一款,“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简而言之,第三方使用“七彩云南”中表示地名“云南”,注册人无权禁止他人使用,但是 “七彩云南”不是地名,他人使用则不构成正当使用。

我所王韵律师就知识产权保护进行了主旨发言,对版权、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保护进行了介绍,并重点讲述了版权保护的内容和范围进行了介绍,比如猕猴自拍版权归属,作品标题、短语能否构成作品等,通过王韵律师深入浅出的介绍,使与会者对知识产权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王韵律师还在随后展开的专家解读环节中,在水均益老师的主持下与云南省商标协会会长赵健先生,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主任李明德先生,中华商标协会副秘书长臧宝清女士,《法制日报》社中国公司法务研究院秘书长辛红女士,春城晚报总编辑黄红文女士,昆明诺仕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创始人、党委书记任怀灿先生,就目前我国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相关问题等进行了深入探讨。

据统计,六天活动总关注量达一亿多,权威媒体竞相报道,央视网、云南卫视、春城晚报等传播量都达上百万,而且全网聚焦,微博的话题关注量达6339.1万,占据话题榜第一,网友实时评论,密切关注,踊跃参与本此次峰会的“知识产权保护 我们在行动”的话题中来。如此大范围的传播量,体现出本次峰会所带来的巨大影响,有越来越多的民众开始关注并去了解知识产权。我所也希望借这次峰会平台,为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